消防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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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
1.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制度

1.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、用火的良好习惯,爱护用电设施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杜绝火灾隐患。

1.2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,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一旦发生火灾,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,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。

1.3严禁乱动电源总闸、保险盒及楼内的消防器材,熟悉灭火工作流程。

1.4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插座,不准改装、拆除公寓配套电器线路。

1.5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,不准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电器。

1.6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酒精、煤油等易燃危险品,不准使用酒精炉、煤油炉、液化气罐等。

4.7公寓内禁止吸烟、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、燃放爆竹,熄灯后不能点蜡烛,以免发生火灾。

1.8因违章用电、用火酿成事故,除赔偿经济损失外,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2.消防培训管理规定

2.1中心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。

2.2中心对新员工要及时进行培训,培训率达到100%

2.3对员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:

2.3.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。

2.3.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。

2.3.3定期参加学校保卫处()组织的消防综合演习。

2.3.4中心每学期对各公寓楼的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,内容包括:

a)中心各项消防安全规定。

b)楼内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。

c)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。

3、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

3.1灭火器操作

3.1.扯去铅封,拔出保险销,立于离火点的有效距离处。

3.1.2手握胶管,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,适当摆动喷嘴,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。

3.1.3如遇多处明火,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,直到火焰安全熄灭,以免复燃。

3.1.4灭火后,抬起灭火器压把,即停止喷射。

3.2注意事项

3.2.1灭火时,不可冲击液面,以防飞溅。

3.2.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,不能保存,要重新灌气后才能保证使用。

3.2.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,应慢慢拧松盖,让气粉喷出。

3.2.4每周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、有无堆积杂物,通道门、钥匙是否齐全完好。

4.防火安全“二级”检查制度

4.1一级检查由管理员组织实施

4.1.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、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,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,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。

4.1.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、及时报告,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负责。

4.1.3每天应将本楼检查的结果向管理员汇报。

4.1.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,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,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。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,较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,不能忽视或拖延。

4.2二级检查由副主任组织实施

4.2.1副主任组织每月对各楼进行一次检查。

4.2.2检查管理员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
4.2.3组织处理各楼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情况,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及时表扬或批评。

4.2.4副主任向中心主任汇报消防安全情况。

4.3检查的基本内容

4.3.1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、管理、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,贮存容器、管道有无定期测试,有无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。

4.3.2学生公寓有无使用违章电器,火炉、酒精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,有无检查、处理纪录。

4.3.3对烟头、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。

4.3.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,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、灯距、堆距、堆放高度、通风、室内温度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及值班情况等。

4.3.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,有无超负荷运行,电线、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、受潮、漏电、短路等情况;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,有无私拉电线情况。

4.3.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,对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。

5.拨打“119”电话报警程序

5.1拿起话筒拨:“119”键,直至听到对方回话。

5.2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、所在位置,要详细讲明什么街道、几号楼,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。

5.3讲清起火部位、燃烧物品、火势大小、火场面积,燃烧物品可分为油、化学物质、一般物质。

5.4讲清起火单位是多层住宅(在几栋几号),还是其他住宅。

5.5讲清报警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,以便随时联系。

5.6若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,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。

6.电器线路防火安全规定

6.1适中防范规程

6.1.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技术管理规程,坚决禁止非电工安装、修理。

6.1.2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,正确选择配电方式。

6.1.3安装线路时,电线之间、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,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,以防绝缘遭受破坏。

6.1.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识别器或熔断器,以便在发生短路时能及时、可靠的切断电源。

7.超负荷防范规程

7.1根据负载情况,选择合适的电线。

7.2严禁滥用铜丝、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。

7.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。

7.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,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,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,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,把用电时间调开,以使线路不超负荷。

8.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

8.1导线与导线、导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。

8.2铜、铝线连接,宜采用铜铝过渡街头,也可采用铜铝街接头处垫锡箔,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。

8.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,不允许用本电线做接头,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,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。

8.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,防止接触电阻增大,对重要连接街头要加强监视。

9.学生公寓消防器材配置规定

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自救能力,校保卫处()要在各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。

9.1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,并由专人管理。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根据楼层的长短略有不同。

9.2使用管理制度

9.2.1所有消防设施、设置为消防应急时用,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。

9.2.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各楼值班员管理,由办公室每月定期进行检查、保养。

9.2.3严格按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。

10.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

10.1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,杜绝安全隐患。

10.2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。

10.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。

10.4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(如点蜡烛、烧煤气罐、烧酒精炉等)。

10.5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饭锅、电吹风、电熨斗、热得快、电褥子、电梳子、饮水机、洗衣机、畜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热器具、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,严禁擅自拉电线。

10.6公寓内严禁吸烟,严禁乱扔烟蒂,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和杂物等。

10.7检查规定

10.7.1学生公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进行抽查的制度。

10.7.2管理员每月组织本楼工作人员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,并在在《值班工作记录》中体现。

10.7.3中心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()及上级消防部门的例行检查。

10.7.4检查内容包括:违章电器、公寓内使用明火(如点蜡烛、烧煤气罐、烧酒精炉等)。

10.7.5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饭锅、电吹风、电熨斗、热得快、电褥子、应急灯、电梳子、饮水机、洗衣机、伪劣电源插板等;严禁在室内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;公寓内有违章电器(电炉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褥子等电热器具、非安全器具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等)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。

10.8惩罚措施

10.8.1公寓内使用明火(如点蜡烛、烧煤气罐、烧煤油炉、烧酒精炉等)或乱扔烟蒂的,在室内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,擅自挪用消防器材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;屡教不改的,学校给予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,造成严重后果的,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、法律责任。

10.8.2公寓内有违章电器(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饭锅、电吹风、电熨斗、热得快、电褥子、应急灯、电梳子、饮水机、洗衣机、伪劣电源插板、非安全器具等),一经查出,没收违章电器设备,并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给予学籍处分。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、法规追究应付的责任。若查获违章电器无人承认或集体使用,本宿舍成员一并处理。

(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5-04-23 浏览次数: )